5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指出,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较好。
在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0.6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2021年全年,全国水电新增装机2349万千瓦、风电新增装机4757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548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808万千瓦。2021年全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53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发电量13401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方面,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9.4%。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29.4%,与2020年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与2021年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29.4%持平。
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生产和利用、外来电力消纳、超额消纳量交易等情况,除西藏自治区免考核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704号文明确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其中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激励值,甘肃、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分别相差2.6和1.8个百分点。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方面,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为12.9%。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13.7%,与2020年同比增长2.3个百分点,超出2021年下达的最低非水消纳责任权重0.8个百分点。
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生产和利用、外来电力消纳、超额消纳量交易等情况,29个省份完成了704号文明确的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其中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激励值;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相差0.6个百分点。
此外,据国家能源局2022年二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541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0%。其中,水电新增343万千瓦、风电新增79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132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87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0.8%、24.9%、41.6%和2.7%。截至2022年3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0.8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9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8亿千瓦)、风电装机3.3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1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883万千瓦。
2022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5336亿千瓦时。其中,水电22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风电18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光伏发电8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2%;生物质发电4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3%。
2022年一季度,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9.9%,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8%,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7.2%,较上年同期降低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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