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该方案指出,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上海市人民政府将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作为一线限购城市,上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当地年轻群体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需求更为旺盛。据《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显示,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产值突破3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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