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锂电池企业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中,锂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
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关闭拆除,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在企业生产经营和工艺水平方面,明确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
在产品性能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
(一)电池
1.消费型锂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50Wh。单体电池和电池组循环寿命≥8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动力型锂电池。小动力型锂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70%,电池组循环寿命800次且容量保持率≥70%。
大动力型锂电池,又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使用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65Wh/kg;使用磷酸铁锂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1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1200W/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储能型锂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二)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比容量≥155mAh/g,三元材料比容量≥180mAh/g,钴酸锂比容量≥165mAh/g,锰酸锂比容量≥115mAh/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三)负极材料
碳(石墨)比容量≥340mAh/g,无定形碳比容量≥280mAh/g,硅碳比容量≥480mAh/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四)隔膜
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20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μm。2.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μm。3.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90MPa,穿刺强度≥0.204N/μm。
(五)电解液
水含量≤20ppm,氟化氢含量≤50ppm,金属杂质钠含量≤2ppm,其他金属杂质单项含量≤1ppm,硫酸根离子含量≤10ppm,氯离子含量≤5ppm。
全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进行修订,形成《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13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电话:010-68208265
传真:010-68271654
电子邮箱:wangxun@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2024年5月8日
原文附件:
2.《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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