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于近日修订,并将于今年6月19日正式实施,原团体标准同时废止。标准由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会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机构和行业企业共同修订,共新增19项、补充完善20项相关技术要求。
新修订的团体标准更加突出产品的安全性,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实践基础上,首次提出了电池组与整车互认协同识别和电池(单体)标识、针刺、热滥用、过放电、外部短路要求,率先应用了电池组与充电装置互认协同识别、电池组过温报警功能,增加了电池组提手强度、盐雾等安全项目,团体标准还特别明确了电池组管理系统功能,细化了BMS数据上传功能、自由跌落等测试方法。
其中,电池组与整车互认协同识别和电池(单体)热滥用、针刺检测项目均是全国首次正式列入标准。通过增加电池组互认协同功能,强化电池组与整车、电池组与充电器之间的互认协同识别,遏制非法拼改装行为,防范因电动自行车与电池不匹配造成的爆炸、着火风险;通过增加电池(单体)针刺、热滥用检测项目,有效解决锂电池由于高温、碰撞后隔膜破裂造成的安全问题。
新修订的团体标准中增加的电池组过温报警功能,要求电池组内部温度或某一电池的温度达到80度时,车辆或电池组应在30s内发出报警声音,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安全使用具有积极意义。新修订的团体标准中还提高了对电池(单体)的稳定性能要求,提高了锂电池组的安全性能指标,有效防范锂电池起火、爆炸事故风险。
据悉,北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新修定的团体标准实施后,有关电池组管理系统(BMS)的过温报警功能,电池组与整车的互认协同功能,电池(单体)针刺和电池组提手强度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新增技术指标都将纳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采信,这将进一步提升北京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
我们注意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北京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3年已公布两批抽查结果。
6月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23年第2批),检出11组样品实物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涉及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绿佳车业有限公司、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深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标称生产企业;商标涉及小刀XDAO、台铃TAILG、绿源Luyuan、立马LIMA、绿佳、小牛NIU、新日SUNRA等。
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限值、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整车质量、控制系统(过流保护功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数据上传功能)等。
5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23年第1批),结果显示,共有飞鸽、小鸟、新日、小牛、台铃、绿源等15组样品实物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
其中,标称生产企业为无锡聚澳机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华雁(型号 TDT072Z)、天津冰彤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的捷畅 GICAN(型号 TDT61-1Z)、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的小鸟 birdie(型号 TDT658Z、TDT687Z)、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小牛 NIU(型号 TDR58Z)、天津深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台铃 TAILG(型号 TDT1288Z、TDT1182Z)、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的绿源 Luyuan(型号 TDT22063Z),上述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项目均涉及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电话:010-62899890 邮箱:119@battery100.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