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在15个城市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一年来,15个城市积极创新、协同推进,累计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43.4万辆,建设公共充电桩44.7万个,已完成三年目标的69%和64%,并推动在车网互动、智能网联、换电模式应用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和示范应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近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再次启动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支持天津、常州等10地深入开展车网互动、光储充换、智能网联等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进一步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先行区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同时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月,包括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政策在内,新能源行业再迎密集利好政策,电池百人会特整理电池新能源行业相关政策与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文件,以供参考。
两部门:探索完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金融服务
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到,支持能源体系低碳转型。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太阳能光伏、风电、水电、抽水蓄能、特高压、核能、储能、智能电网、微电网等新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以及更新、升级和改造,做好项目对接和信贷支持,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完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的金融支持。探索对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的金融服务,有序推进氢能、核电等能源发展。立足国情实际和能源行业低碳转型特点,支持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做好能源保供金融服务,满足煤电煤炭企业合理融资需要。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指导意见》提到:
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新能源发展重大技术攻关力度,高质量推进智能电网、煤炭、油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能源领域四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抓紧建立健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强化新型储能等技术特别是长时储能技术创新攻关和前瞻性布局。做好“十五五”能源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研究动议,力争新设立一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加强燃气轮机创新发展试点项目跟踪管理。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做好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工作。用足用好“两新”政策,促进能源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与相关产业集成式发展新模式,稳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可持续燃料产业,稳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有序推进全国氢能信息平台建设,稳妥有序探索开展管道输氢项目试点应用,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氢能管理机制。深化新型储能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等关键问题研究,加强新型储能试点项目跟踪。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推进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和智能微电网、算电协同等新技术新模式试点。组织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领域试点工程,稳步推动首批国家能源核电数字化转型技术试点项目建设,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试点应用。
八部门启动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2月25日,工信部联合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正式启动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简称“本次试点”),天津、常州、无锡、宜宾、临沂、淮南、西安、咸阳、渭南、雄安新区10个城市入围。
根据规划,本次试点实施周期为2024年至2026年。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上,涵盖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机场用车等多个领域,预计新增推广新能源汽车超25万辆,每年可节省燃油140+万吨,碳减排450+万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计划建设超24万个充电桩和365座换电站。同时,试点还将推动新型充换电技术商业化、V2G应用场景多元化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
三部门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
2月25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明确,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相关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通知提到,2025年计划支持75个试点县。三部门根据地方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发展状况及未来潜力、地域面积、省内县(县级市)数量、当前财力状况、2024年试点省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情况以及2024年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分配省级试点县名额。
国常会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全面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能力水平尤为重要。要强化全链条管理,着力打通堵点卡点,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实现生产、销售、拆解、利用全程可追溯。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制定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快制定修订动力电池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核算等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带动回收利用。
五部门发布《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五部门联合发布《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汽车产品、电子产品、家居产品等消费升级,促进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畅通消费循环。创造更多消费场景。鼓励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场景拓展延伸。
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月17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文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了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产业体系加速完善,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产业主体集中、区域聚集格局基本形成。产品性能显著增强,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多领域应用需求。
立足产业发展趋势,《行动方案》突出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创新引领、供给侧和应用端有效衔接、国际国内协同发展。一是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产业布局、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等多方面充分考虑产业可持续发展因素,提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建立以强制性标准为基础的储能电池产品安全推荐目录。二是坚持创新引领。提出面向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需求,加快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多元化发展,提升技术水平、丰富产品供给体系,加快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三是注重供给侧和应用端有效衔接。基于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消纳需求融合创新的时代背景,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从推进电源和电网侧储能应用、拓展工商业储能多元应用两方面发力,助力提升新能源存储、输配和终端应用能力。四是支持国际国内协同发展。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鼓励国际新型储能企业和机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
两部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步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创新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既妥善衔接新老政策,又稳定行业发展预期,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2月7日晚,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为8个部分、18条措施。实施意见聚焦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突出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动要素资源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低碳、普惠民生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集聚。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持续推动《关于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等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坚持“四个面向”,进一步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途径,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更大力度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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