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细则中明确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这已是今年疫情发生后,中央各部委第4次发文表态鼓励汽车消费。
在今天的发文中,“第六项扩大传统消费,第2项”中明确指出,要稳住汽车消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2月20日,在商务部网上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减轻疫情对汽车消费的影响。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形势变化,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增加传统汽车限购指标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3月2日工信部印发的《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3月18日,工信部发言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扩大内需,培育新型消费,稳定汽车等大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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