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工信部发布通知,自即日起乘用车企业启动“双积分”交易。企业可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网址:http://cafcnev.miit-eidc.org.cn)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
2017年9月27日,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同时设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两种积分,建立积分交易机制,由企业自主确定负积分抵偿方式,实现节能降耗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两个目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曾公开指出,“‘双积分’政策将对我国电动汽车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其效用远大于欧盟的碳排放限额以及美国加州的排放政策。”
130家乘用车企业进入核算
7月2日,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 第34号),公布了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
根据该公告,2017年度,我国境内130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69.29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38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5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38.14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68.90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9.32万分。
其中,101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367.4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19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00.9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9.0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68.69万分。
NBD汽车了解到,工信部会在每年4月10日前,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相关情况。
而根据“双积分”政策,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7月起平行进口车纳入申报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公布的参与积分核算的130家境内乘用车企业中,有29家是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去年,这29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共进口乘用车101.83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5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1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7.23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9.88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0.63万分。
今年6月19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曾发布“关于做好平行进口汽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各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需在车辆进口核销(即签发随车检验单)后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上报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的随车检验单的签发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乘用车数据需进行补报,补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日。
而报送范围为,在我国境内进口并用于境内销售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乘用车,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或者气体燃料的传统能源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以及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等新能源乘用车。
如今,随着“双积分”交易的正式启动,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外乘用车企业将迎大考,特别是新能源正积分较少的车企将面临更大压力,这些车企未来的动向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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