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工信部发布拟公告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文件资料审查、现场查验等程序,初步确定6家企业列入名单,并通过工信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30日-8月12日。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行业也面临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较弱、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4月30日,为加强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与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并于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工作。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推荐45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程序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查验,最终6家企业符合《规范条件》要求,拟列入第一批公告名单。
附件信息显示,列入名单的6家公司分别为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雅迪机车有限公司、重庆雅迪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浙江雅迪机车有限公司、重庆雅迪科技有限公司均为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意味着,雅迪品牌已占首批名单的一半。
《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为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鼓励优秀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积极申请规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始终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对于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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