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回收 图片来源:华友循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
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扩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意见》明确5方面政策举措:
一是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按照废弃物不同来源精准施策,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
二是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根据废弃物不同利用方式分类施策,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
三是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综合考虑废弃物资源价值、社会关注度、循环利用难度等因素,对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
四是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五是完善政策机制。聚焦政策和机制堵点难点,完善支持政策和用地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
其中,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组织开展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大力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研究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研究旧动力电池进口管理政策。
在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传统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在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有序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在售后维修等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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