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下文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4年,方案所指电子信息制造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锂离子电池、光伏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
我们注意到,《行动方案》多次提及光伏、储能、锂电等领域。
《行动方案》指出,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在智能光伏领域,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各类基金和社会资本积极性,进一步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有序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讯设备、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能源资源、用工用地等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吸引各方资源,提升有效产能供给能力,力争早投产、早见效,带动全行业投资稳步增长。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坚持扩大开放、合作共赢,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扩大电子信息领域投资。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慧健康养老、超高清视频、北斗应用等领域建立与有关国家(地区)间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加快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加强Micro-LED、印刷显示等前瞻性产业布局。面向个人计算、新型显示、VR/AR、5G通信、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推动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技术攻关,研究建立电子材料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好集成电路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电子材料行业中心等公共服务功能。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
全面提升供给能力。落实《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各项细则,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中的问题。着力提升芯片供给能力,积极协调芯片企业与应用企业的对接交流。面向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优化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产业布局并提升高端供给水平,增强材料、设备及零配件等配套能力。统筹资源加大锂电、钠电、储能等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关键材料设备、工艺薄弱环节突破,保障高质量锂电、储能产品供给。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服务器、光伏等领域,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贯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落实《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促进光伏、锂电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对接、协同发展,建设统一大市场。
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持续做好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工作,强化先进技术和标准融合,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梳理基础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电子材料、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等标准体系,加快重点标准制定和已发布标准落地实施。加强《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组安全要求》等强制性标准宣贯实施。优化智能电视用户收视体验相关标准制定。深度参与全球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化活动,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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