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工信部官网发布消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信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确定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和《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本批次《目录》包括305款车型,其中节能型汽车76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半优惠),新能源汽车229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附件1、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
附件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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