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针对汽车领域人大代表提案进行回复,内容涉及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等领域,多为工信部相关领域政策制定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过简单梳理,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汽车产业政策动态及趋势,也供行业人士参考。
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短板,工信部正在加快大功率快充标准制修订工作;已组织开展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由于换电模式还处于发展初期,实施统一换电技术标准难度较大,鼓励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先行先试。
(一)大功率快充标准正在制定中
工信部积极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动大功率充电标准的制定工作。已提出充电接口相关标准的修订立项计划,正在组织行业进行样品开发和测试验证,并加强与能源行业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标准尽快发布实施,支持大功率充电技术发展。
(二)已开展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充电与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各有其适用领域和细分市场。相比充电方式,换电模式也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比如可以大幅降低消费者购车的成本,快速补充能源、增加消费者出行便捷度,通过集中管理延长电池寿命、提升安全性,利用谷电优惠降低充电成本,根据实际出行需要选择搭载电量实现节约能耗,消除消费者二手车残值低担忧,催生新的第三方运营和金融服务业态等。
2020年10月,工信部牵头编制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明确“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的发展愿景。提出“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等任务。
2021年4月,工信部联合能源局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以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换电模式车辆应用等为主要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联动的原则,推动形成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模式互补的良性发展生态。
此外,能源局也在积极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积极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探索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体验。
(三)初期换电统一标准制定难度较大,鼓励企业和团体标准先试先行
为推动电动汽车换电技术和相关产业发展,工信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换电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电动汽车换电标准体系研究。从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商用车换电通用平台以及电动汽车换电兼容性测试规范五个方面开展标准体系设计,内容涵盖了换电电器接口、换电冷却接口、换电机构、换电电池包以及车辆与电池包的通信等内容。
二是推进动力电池尺寸、动力蓄电池箱标准化。《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GB/T 34013-2017)、《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2017)等国家标准相继发布实施,规范了电池单体、模块、包的规格和尺寸,以及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为电池单体及电池包的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更换、回收、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换电安全要求。2021年4月发布的《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GB/T 40032-2021)国家标准,强化换电电动汽车的机械强度、电气安全、环境适应性等方面安全要求,保障电动汽车的换电安全。
同时,能源局也在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
但也要看到,换电模式还处于发展初期,电池规格、车型平台众多,整车与电池之间的通讯协议、控制策略差异也很大,制定并实施统一标准客观上有较大难度。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应用,工信部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行业企业需求,前期支持汽车工业协会等开展乘用车整体式快速更换电池箱、共享换电站建设等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下一步,工信部和能源局将结合换电模式试点工作开展,推进地方和企业在发展模式、支持政策、标准完善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指导行业组织、重点企业加快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坚持“单车+网联赋能”战略,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网联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安全监管要求政策密集出台;智能网联汽车允许示范应用,明确异地测试示范不需要重复检测,降低示范成本。
(一)坚持“单车+网联赋能”战略
主要开展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加强战略谋划。组织编制并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明确智能化和网联化并行发展的战略方向,提出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特定场景规模应用的中远期愿景目标,强化汽车与信息通信、道路设施协同推进的发展理念。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发展专委会,搭建跨部门跨行业沟通协调平台,2021年已召开第四次会议,明确了年度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积极推进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加快推动通信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组建智能网联汽车推进组(ICV—2035),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资源力量,推动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
二是加快网联发展。组织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IMT-2020推进组、智能交通联盟等联合发布《C-V2X产业化路径及时间表研究白皮书》,提出车载终端搭载和路网设施建设时间表,加快推进联网技术产业化部署。组织整车、通信、信息安全等领域企业开展C-V2X“三跨”和“四跨”互联互通测试活动(跨通信模组、跨通信终端、跨整车、跨安全平台),验证LTE-V2X技术和相关标准,为大规模联网应用和产业生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组织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建立具备网联化功能的车辆信息数据库,聚焦智能化网联化融合发展编写《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蓝皮书》。指导国汽智联、中汽中心等单位搭建智能网联汽车电子身份认证与信任平台,已接入近30多家企业、涉及30多万台联网车辆和设备、签发100多万张电子证书。
三是加强基础设建设。选择国内重点高速公路开展车联网部署,支持京沪高速公路车联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实施,推动G2京沪高速的C-V2X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支持江苏无锡、天津西青、湖南长沙、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提供跨行业融合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快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开展试点工作。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车城网”平台建设、标准制度完善等,已确定北京、上海等6家城市为第一批试点城市。
(二)标准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安全监管领域政策密集出台。
工信部会同国家标准委于2017年底制定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明确了分阶段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为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我们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框架下成立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34),并组建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自动驾驶、信息安全、网联功能与应用、资源管理与信息服务等常设标准工作组,汇聚行业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标准研制工作。
截至目前,已先后启动标准制定项目56项,其中发布6项、报批12项、制定中38项,并先后开展22项标准化需求研究项目。与此同时,工信部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法规制定与协调工作,担任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框架下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GRVA)副主席、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框架下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工作组召集人,提出并编制联合国层面《自动驾驶框架文件》,牵头组织制定自动驾驶测试场景等系列国际标准,深度参与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信息安全等相关法规制定。此外,还加快车联网相关标准制定工作,促进汽车网联化功能发展,先后下达《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路侧设备技术要求》等30余项标准计划,批准发布《车联网无线通信安全技术指南》14项行业标准;并指导发布车联网通信安全、车联网平台防护、数据安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车联网安全重点急需标准。
安全监管要求政策密集出台。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车联网平台等重点环节,提出车联网卡实名制、软件代码备案、数据本地化存储及数据跨境传输报备、网络安全等方面安全要求。
(三)允许经过一定里程道路测试、安全可靠的车型产品开展载人载物示范应用,明确异地检测可互认,降低企业成本。
2020年初,工信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对《原版规范》进行修订,研究形成《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新版规范》),已公开征求意见,正在履行发布程序。《新版规范》放开了高速公路等类型道路的测试限制,允许经过一定里程道路测试、安全可靠的车型产品开展载人载物示范应用,加快推动实现测试项目和标准规范统一,并明确在一个地方通过检测后进行异地测试示范不需重复检测,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测试示范成本。
组织联合全国16家测试示范区签署《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场)共享互认倡议》,支持江浙沪皖、京津冀分别签署道路测试互认合作协议,实现区域内数据共享和测试结果互认;组织编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共享互认实施路线图》,将共享互认落到实处。下一步,工信部部将加快发布实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支持行业机构和企业在更大范围内进行道路测试,开展多种场景下的示范应用,进一步推动数据共享、结果互认,鼓励探索商业化发展模式,加快产业化进程。
为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健康有序发展,工信部将稳步推进示范应用,加快燃料电池汽车重点标准制修订,通过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渠道支持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
近年来,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链实现“从无到有”,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8000辆。为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国务院2012年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即把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三类新能源汽车之一予以支持,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也明确提出“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的发展愿景,以及“开展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突破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示范运行,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汽标委制定了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覆盖基础通用、整车、关键系统和零部件、接口等领域,截至目前,已发布燃料电池汽车领域1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正在研究起草8项标准。
三是开展示范应用。2020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财政部等组织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聚焦构建自主可控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鼓励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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