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比亚迪(002594)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2015及以前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和2017年度、2018年度补助资金预拨审核情况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比亚迪的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15及以前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通过审核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92,764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补助资金预拨通过审核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190万元,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8日。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本次补助资金清算及预拨款项的回收将显著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提升公司现金流,进一步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对负债率的下降也有积极贡献。
比亚迪主要从事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据比亚迪发布的2018年年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0.55亿元,同比增长2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0亿元。其中,公司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为人民币76,007百万元,同比上升34.23%;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42,230百万元,同比上升4.34%;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为人民币8,950百万元,同比上升2.09%。三项业务占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分别58.44%、32.47%和6.88%。2018年内,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52,422百万元,同比增长34.21%,占集团收入比例进一步提升至40.31%。公司还预计2019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70,000万元至90,000万元,同比增长583.39%至778.65%。
值得注意的是,3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2016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公示了2015及以前和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车辆信息,涉及补贴金额达126亿元,涉及2015年的补贴款约为30亿元、2016年度约为96亿元。其中,比亚迪在2015、2016两年中共获得新能源补贴约26.89亿元,占补贴总额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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