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长城汽车(601633)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合资(光束汽车生产基地项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续将根据批准证书等资料办理合资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批准后商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其中,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长城汽车去年7月份曾披露,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出资成立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双方各持股50%,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这是宝马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规划产能为每年16万辆。
今年11月21日,光束汽车生产基地项目已获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总投资约51亿元,建设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拟开工时间为2020年,拟建成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长城汽车和宝马集团合资的光束汽车项目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正式启动,将联合研发和生产未来MINI电动车及长城汽车旗下新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汽车在国内已形成八大生产基地,继保定、徐水、天津生产基地后,长城汽车重庆永川生产基地项目将在2019年底建成投产,江苏张家港、山东日照、浙江平湖和江苏泰州几大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在海外,长城汽车还在厄瓜多尔、马来西亚、突尼斯和保加利亚等多国建设了KD工厂。长城汽车独资兴建的俄罗斯图拉州工厂也已在2019年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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