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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读丨2024年10月新能源领域重要政策梳理

国家政策不断给予新能源行业强有力的支持与推动。电池网特整理了10月份电池新能源行业相关政策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文件,以供参考。

新能源汽车

进入深秋初冬,新能源汽车市场仍一片火热,整体车市继续维持回升向好态势,“银十”超“金九”。

经电池百人会梳理,从10月销量/交付量数据来看,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部分地区出台可与报废和置换补贴叠加的地方购车补贴,进一步拉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热度增长。

乘联会预计,10月狭义乘用车零售总市场规模约为220.0万辆左右,同比去年增长8.2%,环比上月增长4.3%,新能源零售预计可达115.0万,渗透率约52.3%。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稳步的增长态势。

另外,储能方面,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约86%。

国家政策在新能源领域不断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与推动,电池网特整理了10月份电池新能源行业相关政策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文件,以供参考。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公告。要求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国家能源局:对新能源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创新和支持力度

10月9日,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消息,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调度视频会。会议要求,一是加大开发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好风电光伏大基地项目,输电通道及电网接入能力等硬任务建设,补齐制约新能源发展面临的短板。二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新能源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创新和支持力度,体现新能源绿色价值,满足绿色产品出口需要。三是加大协同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与用地用林、生态环保等要素保障,以及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等的协同,加强新能源与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特别是与灵活负荷产业的协调发展。四是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全面准确了解地方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好推动新能源既大规模开发,又高水平消纳。

两部门: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

10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简称:《建设指南》)。

《建设指南》提出,到2027年,面向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为目标,支持地方开展中试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力争建成300个左右地方新材料中试平台,择优培育20个左右高水平新材料中试平台,打造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的中试平台体系,支撑新材料产业中试服务能力和供给水平提升。

其中,无机非金属关键材料涉及: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功能晶体、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及相关陶瓷膜材料、高纯石英砂及高性能石英玻璃制品、超硬材料及制品、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绿色低碳胶凝材料、高性能矿物功能材料等。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10月12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提到,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远距离供热示范工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零排放货运车队发展。支持新兴固体废物(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综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场化场景,支持区域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支持温室气体控排技术,新能源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绿色低碳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示范与推广等。

工信部: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

10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提到,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聚焦先进计算在技术研发、产品革新、业务模式优化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征集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产业规模化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且融合应用效果显著的成功实践。

工信部:将新增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

10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到,围绕扩大消费,组织优供给、促升级系列行动。

一是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为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工信部制定实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电气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分两批发布31家符合规范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名单

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年底将继续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同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下乡,新增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

两部门: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申报工作

10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工作,将面向原材料、高端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需求,聚焦智能工厂建设堵点痛点,发掘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深耕细分行业、具有工业基因的专业化供应商,强化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串珠成链”集成创新,深化国家、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推动形成先进适用、自主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并应用验证。

在申报的重点行业——高端设备中,《通知》明确包括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明确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揭榜任务,于2024年11月1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工信部:聚焦锂电池碳足迹核算标准及废旧动力电池管理等

10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到,将着眼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制定出台《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案》提到:

一是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定。聚焦钢铁、电解铝、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品,加快研制一批碳足迹核算标准,推动工业企业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

二是加强新兴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聚焦废旧动力电池,制定出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加快构建新型回收利用体系。聚焦废旧光伏组件等,加强综合利用政策的预研储备,提前布局综合利用能力,为迎接退役高峰做好准备。

三是积极推动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聚焦清洁低碳氢应用的瓶颈制约,进一步推进政策集成创新,加快推动其在冶金、化工、石化等行业规模化应用,在工业绿色微电网绿色船舶、绿色航空等领域实现多场景应用突破。

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信部等8部门印发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公布。《方案》指出,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碳排放相关计量、检测、监测、分析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国家、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标准和规则更加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两部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10月28日,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简称“各部门、各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业务用车等,原则上应当配备新能源汽车;用于环卫清洁、技术勘察、检验检测等用途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需要的,应当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车辆使用现状、工作需要等因素,编制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计划中明确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按归口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备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的统筹管理,除因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特殊和无适配车型等情况外,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比例应当达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明确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目标要求,以后按规定逐步提高。

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新能源装机占比快速提升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智能电网等新型并网主体广泛涌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由于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相关规范标准较为分散,个别新型并网主体尚未纳入统一调度,导致涉网安全管理出现部分真空,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强化现有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的刚性执行,《通知》明确,高度重视涉网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是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并网主体一旦发生并网安全事故,既损害当前利益,更给行业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各单位要紧扣新形势下能源转型和电力保供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并网安全事故发生。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统筹谋划、安全替代,正确处理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破”与“立”的关系,源网荷储一体推进,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能力;供需统筹、有序替代,统筹可再生能源供给与重点领域绿色能源消费,加快推进增量替代,稳步扩大存量替代,稳妥推动可再生能源有序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协同融合、多元替代,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融合替代,经济高效推进发电、供热、制气、制氢多元发展和替代;科技引领、创新替代,大力推动新技术攻关试点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替代的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责任编辑:夏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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