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机关事务局、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合理配置、使用新能源汽车,有效解决公务出行保障难、新能源汽车推广不平衡等问题,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
《意见》提出,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编制计划,使用财政资金配备更新的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切实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对部门(单位)缺编或符合更新条件的公务用车,确需配备更新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可根据财政中期预算安排情况,利用当年预算的一定比例,采取租赁等方式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手段。对部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确实无法保障必要的公务出行,可按照“从严审批、严格标准,厉行节约、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的原则,公开择优确定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企业,通过“分时租赁”“一事一租”等方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应建尽建”的要求,同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搭建“直交互补、形式多样”的充换电平台,为高效便捷使用新能源汽车打牢硬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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