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取消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为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政策要求,做好审计署2021年节能减排审计发现问题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
二、现行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上述优惠电价政策取消后,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电价政策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蒙西电网各类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26号)中“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价格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自2022年9月1日起废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取消我区优惠电价的政策解读
一、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2017年,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自治区对蒙西地区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稀土新材料、硅材料、石墨新材料、纳米新材料等企业用电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2019年,为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蒙东电网大工业目录销售电价,大工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实施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要“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要求各地清理取消自行制定的优惠电价政策。今年以来,审计署在审计2021年节能减排资金、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时,都明确要求取消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
基于以上情况,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政策要求,做好自治区2021年节能减排相关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工作,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委出台《关于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
二、具体取消了哪些优惠电价政策?
一是取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蒙西电网各类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中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二是取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中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相关政策。
三是与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也相应停止执行。
三、取消优惠电价政策何时起执行?
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取消优惠电价政策后,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如何?
为保障政策出台平稳过渡,我委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了蒙西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优惠政策和蒙东地区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调整的影响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取消优惠电价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非常小。从对用电量不同的企业影响看,用电量较小的企业,生产经营基本不受影响;用电量较大的企业,对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升有限,不会影响企业持续盈利。
同时,取消优惠电价政策,将进一步倒逼企业节约用电,提升技术竞争力,促进企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有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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