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6年公告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0月30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5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
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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