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对《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
其中,《电化学储能电站(系统)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是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系统)并入电网时双方调度和运行行为的约定,适用于向公用电网充/放电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系统)项目与电网之间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其他形式的充/放电设施(系统),如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智慧能源系统、微型电网等,也可以参照或双方协商简化条款使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交易合同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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